一个典型树起一面旗帜
一个榜样带来一份力量
本期人物
杨锋利
第五检察部主任
杨锋利同志于1988年参加工作,现任我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荣誉
2018年获得
碑林区信访工作
“碑林店小二”
碑林区
2019年
碑林区政法系统
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2020年获得
碑林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五心”服务开展接待

接待来访人热心,了解问题内心,解答疑问细心,服务群众诚心,处理案件公心
第五检察部是我院的接待窗口,杨锋利同志总是以身作则,带领干警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实行“五心”服务,即,按要求做到。2017年至今共计接待群众次余人。

面对群众的疑难困惑,他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审查受理线索,对符合管辖和受理条件绝不推诿,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群众指明投诉渠道,并耐心释法说理,让群众明确法律依据,努力化解矛盾。
“暖心”加强司法救助
2017年至今,杨锋利同志带领第五检察部,协同我院其他部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24人,发放救助金额共计51.5万元。其中,在2017年,给一起伤害案件被害人一对七十多岁老夫妻予以国家救助2万元;2018年给两起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共计予以司法救助金5万元。救助金的发放,使得这些被害人不仅度过当下的生活困难,解决了燃眉之急,而且在身心受到犯罪侵害得不到赔偿最无助的时刻,感受到党的关怀,国家的温暖及检察机关的温情。


“细心”实现司法公正

2018年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当事人宋某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后提出申诉,称自己作案时间的实际年龄比户籍年龄小两岁,不足18岁,应从轻处罚。收到申诉后,杨锋利同志与办案人员共同通过审阅原案卷宗、走访有关人员,赴监狱提审被告人,到医院拍摄骨骼X光片等,及时发现了疑点。

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法律原则,切实保障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随后,委托西安市交通大学医学司法中心鉴定做骨骼骨龄鉴定,证实其实际年龄与作案实际年龄确实不足18岁。碑林区法院重新审理并改判宋某某刑期为有其徒刑六年又八个月。该案的办理,体现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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